宋代时期的民间社团:多为保境抗敌的军事会社

  宋朝时期,不仅阶级矛盾相当激化,而且民族矛盾也非常尖锐。从宋朝的建立到最终的灭亡,北方总是有不同的少数民族政权,他们之间的关系往往处于战争、对抗和侵略的状态。外国人的蹂躏、小偷的烧杀、中风的掠夺等。,使北方人自发提出组织,建立以保卫农村为目标的民间军事会社。金人入侵中原后,逐渐发展成为抗金义军团体。作者将具有这种性质的民间武装俱乐部称为保境抗敌俱乐部。

  1.弓箭社

  宋景德年间出现了弓箭社,“自禅渊讲和以来,人们自相团结为弓箭社”。弓箭俱乐部的正式成员是主要家庭,一定地区的主要家庭成员是一个俱乐部,“无论家庭财产如何,一个家庭”,推荐丰富的家庭资产和高武术的人作为俱乐部的领导者,被称为“社会领导、社会副主席、记录”。弓箭社的组织和训练相当严格,规定其成员“带弓锄,佩剑樵”;所立奖惩,“严于政府”;与此同时,“分番巡逻,铺屋相望,若透露北贼及当地强盗未获,其当番人都有重罚”;平日里装甲鞍马都是装备停当,随时准备迎击北寇的入侵,这样才能做到“遇其警惕,击鼓,瞬间就能造成千人。”

  2.买马社

  买马社最初出现在北宋初期的北部边境地区。一些自愿结社买马的乡兵出现在受宋控制的地方武装力量河东的忠诚和宣勇中。宋朝以“官助其直”的方式,倡导和支持乡兵社买马,在宋太宗至道元年(995年)之间组建了新的禁军——广锐马军。河东成功后,结社买马制度迅速在陕西、河北等地推广。宋朝以买马俱乐部的形式,在五六年内组建了1万多人的马军队。因此,宋真宗称赞河东买马俱乐部的成就:“广瑞30指挥各自买马,甚至利国家”。

  3.忠义巡社

  忠义巡社起源于河朔经常被战争蹂躏的地区,“河朔之民愤怒于兵乱,自结巡社”。其制度为:每五人为一甲,五甲为队,五队为部,五部为社,各有长。到五社为都社,有正和副。如果两都社和一万多人,选择土豪两人为副总辖。借补官制度,则万人以上,成忠郎;千人以上,保义郎;八百多人,承信郎。从甲长到总辖,三岁递迁。建炎元年,宋高宗多次下令在全国建立忠诚巡社。在宋朝的大力推动下,忠诚巡社迅速从河北发展到京东、西、河东、陕西。

  4.其他保境抗敌的社会,历史上见过以下几种:

  太行忠义保社

  以“太行忠义保社”的名义,梁兴在北方组织人民抗金,并在绍兴六年率百余人渡河投奔岳飞。

  壮丁民社

  乾道四年(1168年)南宋在楚州成立了“壮丁民社”,也是建炎后地方武装力量的一种。

  万马社

  南宋淮东安抚司司长崔和之到达扬州后,利用这一地区的山林之阻,创建了五个团寨,以忠义民兵为社。当“金人犯淮西时,沿边的人必须附山自固,金人也怀疑设伏,所以不敢深入”。与此同时,崔和之也因为宰相反对而放弃了,因为“淮民多畜马善射,想按照弩的手法创建万马俱乐部,筹集人民”。

«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