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南朝·宋·范晔《后汉书·郭躬传》:“躬家世掌法,务在宽平,及典理官,决狱断刑,多依矜恕,乃条诸重文可以轻者四十一事奏之,事皆施行,著于令。”
出处:《诗·大雅·思齐》:“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郑玄笺:“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
出处:《尚书·舜典》:“象以典型,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
出处:《庄子·养生主》:“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